这是一篇高二非政治类考生写的一篇随笔,谈一谈民主观念。
前言
民主是全世界人一直追求的东西,可是这本身就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懂民主——投票、举手、少数服从多数,这套逻辑简单得像小学数学,做起来也顺手得很。投票的那一刻,手握一张选票,仿佛整个世界都在等你开口,那种感觉让人上瘾。
于是"少数服从多数"变成了天经地义的真理,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故而忽视了少数人的权利。
什么是民主
民主最初应该来源于古希腊,但是古希腊并不算是一个民主国家,它的民主仅局限于成年男性公民,而那些非成年男性公民没有一点点民主权利。那我国呢,封建王朝时期没有任何民主形式,只是儒家可能会有“民为贵”的说法,直至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建立了民国,才有了一点点民主的雏形。
什么是民主,那我国给出的答案是 “人民当家作主” ,那西方国家他们给出的答案是 “民主,是一种用规则来管理分歧的制度。不是消灭分歧,不是压制分歧,而是让持有不同想法的人,能在同一张桌子上坐下来,按照共同认可的程序,决定接下来怎么走”。西方国家给出答案很美好,但是他们却没有做到,这局限于他们的制度,而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先进。
少数人民主叫做专制
我们都知道民主是多数人说了算,专制是少数人说了算。这个观念很好理解,当一个国家的民主权利全部或大多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典型的少数人民主。现在各国国民都有民主观念,那一个国家政府想要独裁怎么办呢?那就玩少数人民主这个形式,通过各种形式来阻止多数人行使民主权利来实现独裁的目的。行使那少数人民主势必会迫害多数人权利,那这也衍生了出了主流的民主观念:要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故而必须坚持多数人民主——故而衍生出了少数服从多数的说法。
多数人民主叫做暴政
那上面我们说了少数人民主是专制,不是真正的民主,那看似多数人民主是真正的民主,那其实不然。设想这样一个国家:一万个人,一万亩土地,人均一亩,起点公平得无可挑剔。国家设立了一个投票委员会,规则只有一条——任何人都可以发起提案,要求没收某个人的财产,只要获得多数票通过,那片土地就被充公,平均分配给所有投票者。听起来很公平,对吗?
但人性是贪婪的。
第一轮投票,9999个人联合起来,没收了那个最孤立的人的土地。每人多分到了一点点。尝到甜头之后,第二轮很快开始。然后是第三轮、第四轮……联盟不断重组,多数不断重新定义,每一次投票都完全合法,每一次掠夺都经由"民主程序"认证。最后,那一万亩土地,会集中到最后一个赢得多数的人手中。
多数人的意志,一旦失去"什么不可以投票决定"的约束,民主就只是暴政换了一种计数方式。
少数人权利为何值得保护
那一万亩土地的故事,说明的不只是多数人民主的危险,更说明了一件更根本的事:少数人的处境,和每一个人都有关。
少数从来不是一个稳定的位置,而是一把会转动的椅子。 今天投票没收别人土地的那9999个人,下一轮投票里,其中某一个就会成为被没收的那一个。没有人能永远站在多数那边。
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对待少数人的方式,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文明底色。少数者被漠视的不只是自己的权利,更是整个社会多元性的萎缩。一个只能发出一种声音的社会,即使那声音代表了99%的人,也是残缺的。
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本质上是在保护每一个人"有朝一日成为少数"时不被碾压的退路。 这不是对多数人的妥协,而是对所有人的保险。
真正的民主:改良的多数人民主
那少数人民主不行,多数人民主不行,那这民主就是个悖论吗?真正的民主,是在承认多数原则的同时,为少数人留一条不被碾压的出路。西方和中国,各自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西方选择了用制度来约束多数人民主:
这里有一个很经典的案例吧:韩国是一个典型的西方式民主国家,总统共和制政体,三权分立,国会拥有立法权,总统拥有行政权,大法院拥有司法权。卢武铉总统是韩国历史上第一位被国会弹劾的总统,理由是卢武铉在国会选举期间,在电视节目公开希望国民支持他的党派,这违反韩国总统的政治中立义务,那国会投票是以193:2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但是在接下来的宪法法院审判,被宪法法院驳回,卢武铉继续就行韩国总统,那其实我们可以看出来卢武铉只是涉及轻微违法,就被国会抓住了把柄行使了弹劾权——若无宪法法院这道防线,这193票就将完成一场合法的政治清算,多数人暴政的剧本,差一点就真实上演。正是制度的存在,在多数人的意志与权力的边界之间,划出了那条不容逾越的线。
那我国选择了用制度来约束多数人民主辅以用协商民主来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西方普遍遵循的是选举民主,而非协商民主,用制度来约束多数人民主解决的是"多数人不能为所欲为"的问题,而并没有从实质解决保障少数人权利的问题。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与独特优势。它的核心,用一句最朴素的话来说就是: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 选举民主问的是:“你们谁赢了?”
· 协商民主问的是:“你们都说完了吗?”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民主:前者承认分歧、用票数裁决;后者正视分歧、用对话弥合。
协商民主只是一种形式,它的优势在于对于那些天然构不成多数的群体而言,给了他们行使商量权利的机会,这是区别于西方式民主的进步:能否参与商量,往往比能否参与投票,更接近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培养民主意识:即使你是少数群体,也要学会主动发声
现实困境: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敢开口
我们的协商民主是一套先进的制度设计,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套再完善的协商机制,如果坐在桌边的人都选择沉默,它不过是一间空荡荡的会议室,摆着没人用的麦克风。
问题恰恰在这里。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句话说久了,就内化成了一种本能——人多的那边就是对的。于是很多人在还没开口之前,就已经在心里判了自己败诉。不是因为自己的意见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开口需要勇气,而沉默的代价是隐形的——你感觉不到自己失去了什么,只是那个本可以被听见的声音,悄悄消失了。
解决困境:从教育出发,重建基层民主意识
我们的民主教育,长期停留在"人民当家作主"这句话上——却很少在生活中有过实践。
真正的民主教育,应该从最小的事情开始练习,让那个举手反对的同学把话说完,让"我不同意"是一句可以被认真对待的话。
民主意识不是天生的,是被一次次"你说吧,我们在听"培养出来的。
更重要的是,要让人从一次次的发声中明白:主动发声,不是对抗,不是要求多数人全盘接受你的意愿——那不过是把少数人民主专制换了个方向重演。真正的发声,是带着智慧入场:求同存异,在最低限度影响多数人决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自己的声音。我们要做的是一个 advisor ,而不是一个 objector 。